Fresh Sense

超過一個方向、多於一個立場,在繁囂的都城發現不同的故事。

Saturday, December 10, 2005

我想去旅行

想去旅行不算是一個問題,或者要去想去的地方更難。除了閣下的銀両外,這個問題還關乎於閣下是否有女朋友,還有,閣下的女友是否一個麻煩的人。

朋友A早前和女朋友計畫旅行,可能因為朋友A出錢出力,對方事前對A君所選擇的目的地毫無意見。不解對方需要的A君竟然傻呼呼選了去埃及,事後當然被大罵一頓。

總結女朋友的埋怨,選擇旅行地點應考慮以下數點:
1>應該選擇有五星級環境(不單是酒店!)的地方,衞生情況稍差一律免問(那麼其實香港都有大部份地方可以不去);
2>應該選擇四季怡人,特別是旅行期間不會下雨、下雪、潮濕、乾燥、過冷、過熱、空氣污染等問題的地方(我想去月球可能比較好);
3>應該選擇有各類名店集中的地方(太遠行不了…),每走不遠就有地方休息更佳(即是尖沙嘴、銅鑼灣?);
4>應該選擇有美味的減肥餐吃的地方,有好吃但高熱量的東西更加是死罪(事後贊助纖形另計),不過這些埋怨可以用高級餐廳取代。

根據以上數點,得到的結論是:你們適宜留在香港。

經過一輪分析,當A君再度計劃出門時便索性與父親同行(去絲綢之路喎!),結果當然引起另一場風波。這次附加的理據是優先次序的問題,因為女朋友理應較一年見一次的父親重要。問題是:知道那地方不適合對方,找另一個伴不是更好嗎?若A君是和豬朋狗友去風花雪月就罪無可赦,和父親去那些不毛之地又有何問題?如果勉強,也沒有幸福。 不過你的女朋友當然認為你帶她去日本Shopping較和父親去絲綢之路有趣。 不怕死的,可以問問她:我想去絲綢之路很久了,我知你想我和你去日本,不過一生人一次嘛,還是你想我和你分手之後才去?不過話又說來,後果自負!

去旅行真的想去旅行,想去看看這個世界、想去試試探險,女朋友,你要買東西的話,我和你去銅鑼灣好嗎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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